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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 2023-07-14 1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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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海口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职成〔2023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实行阳光招生,持续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确保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范有序进行,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招生对象

(一)本省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下达数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我省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及做好招生入学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琼教发〔2023〕22号)精神,我市共11所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共计划招收7425人,其中普通计划6470人,中高职“3+2”连续和分段培养试点项目计划955人(详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执行要求

1.不得超计划招生。各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计划外招收的学生,由招生学校退回,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不得违规跨省招生。跨省招生计划需经教育部备案后实施,目前我市各中职学校均无跨省招生计划,各中职学校不得实施跨省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退回。

、录取办法

2023海口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采取普通计划通过“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录取和试点计划通过海南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两种办法进行

(一)普通计划录取办法

海口市属中职学校普通计划统一在“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申请,按照“网上申请、择优录取、注册入学、核验建籍”流程进行录取。网上申请登录入口:“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易办APP。

1.网上申请、择优录取。有意报读海口市属中职学校的招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选取意向学校和意向专业进行申请,学校根据招生政策要求和本校培养方案择优录取。

2.注册入学、核验建籍。招生学校根据“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申请数据和学生注册到校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新生学籍注册。教育主管部门以“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为基础,按照招生政策要求审核学籍注册信息,符合要求的,予以建立学籍。未通过“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申请入学的,学校不得接收,教育主管部门不予注册学籍。

二)试点计划录取办法

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招生计划统一在海南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录取批次为第三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第三批次志愿。

省中招办划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试点计划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

五、时间安排

(一)普通计划录取时间安排

1.7月15日下午16:00,上线“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开放申请端口,正式接受网上申请。

2.10月30日下午16:00,下线“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关闭申请端口,市属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完成。

(二)试点计划录取时间安排

1.8月6日至7日下午16:00前,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第三批次志愿。

2.8月9日至11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入围分数线,有试点计划的中职学校进行录取,并在海南省考试局官网公布录取分数线。

3.8月15日起,未完成试点计划的中职学校进行补录。

(三)注册学籍时间安排

1.10月30日前,各招生学校完成2023年秋季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2.11月1日至11月15日前,各招生学校根据“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申请数据,结合学生到校情况,复核学籍注册情况。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我市招生方案的要求,专门召开一次区属初中校校长工作会议,部署中职招生工作,督促各区属初中校积极配合中职招生工作让广大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就业、奖学金、资助等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生、残疾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要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学校招生机构和招生人员的管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初中学校积极宣传推广“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让学生全面了解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和我市中职教育情况,积极选报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中普遍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初中学生正确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业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宣传的内容开展招生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杜绝出现虚假宣传

规范招生,严格执纪。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六个严禁”要求,通过“海口市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招生。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执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求,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违规招收学生的学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责令学校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招生举报电话:68724622,邮箱:zcj@hai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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