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教育事业提供教育助学服务。负责学校信息化设备、实验室建设及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学生常见病、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为辖区里学生定期检查;负责学校标准化建设管理;落实统筹学生各项资助工作;负责市教育机关及直属学校的人事档案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机构设置: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中心主任一名、中心副主任两名、下设中心办公室、资助管理科、档案管理科、综合服务科、装备与信息科。
第二部分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586.9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586.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236.5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7586.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7394.6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结转下年350.39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6.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58.57万元,主要是今年单位预算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6.59万元,教育(类)支出7394.67万元,占102.18%;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万元,占1.26%、卫生健康支出58.61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064.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66.0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事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3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实际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8.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8万元,主要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实际支出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8.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8万元,主要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实际支出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0.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支出持平。
三、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21.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483.6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费用。
公用经费38.0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四、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为无该项资金预算。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为公务车数量不变,资金预算不变。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为无该项资金预算,计划接待0批0人。
(二)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为无该项资金预算。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为无该项资金预算。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为无该项资金预算。计划接待0批0人。
五、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无相关经费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无相关经费预算。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无相关经费预算。
六、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7586.99万元。
七、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7236.59万元。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7586.9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万元,占0.26%。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08.9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八、关于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760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95万元,占7.87%;项目支出7008.03万元,占92.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31.71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55.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55.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本级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1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256.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收入20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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