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018〕29号)
《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促进人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海委〔2018〕110 号 )
二、办理事项
转学
三、办理流程
(一)提出转学申请。7月28日至8月6日
第一步: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家长向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扫描“海口市中小学转学申请表”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转学材料(户口簿、居住证、住房等),学校接收转学申请。
(申请时间:7月28日9:00至8月6日17:00)
第二步:向市教育局审批办提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转学申请。扫描“海口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转学)”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材料审核。8月7日至14日
1.学校对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初核,主要审核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等信息。初核合格的到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学校作出审核意见。审核过程中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确实需线下补交材料的,学校通知家长补交材料。
2.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审核高层次人才资格。
(三)统筹学位。8月15日至20日
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统筹学位。
(四)办理转学手续。8月26日前
学校(市教育局审批办)告知申请人转学办理结果。对转入接收的,办理转学手续。
四、受理单位
海口市教育局审批办
地址:海口市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负一层第二受理大厅市教育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898-68526732(正常工作时间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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