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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21年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解答

  • 发布日期: 2021-07-20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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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性。暑期托管服务是一项公益性、普惠性工作,采取收取劳务报酬成本筹措经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减免。

(二)坚持社会广泛参与。暑期托管服务是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的共同责任。各区要统筹辖区内各类资源,充分调动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儿童之家等资源,与卫生、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统筹力量共同参与。

(三)坚持教师志愿参与。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小学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按标准给予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四)坚持学生自愿参加。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试点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具体安排。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二、具体安排


(一)服务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8月20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二)服务地点。市直属学校以五源河学校、五源河幼儿园为2021年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学校。各区结合实际统筹确定,原则上不少于1所小学和1所幼儿园。

(三)招收对象。主要面向确有托管需求的小学生或在园幼儿,优先满足平时家中无人照管的双职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需求。试点学校服务对象不局限于本校学生,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四)服务内容。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各学校通过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禁组织学科培训、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有条件的学校在确保安全健康的情况下,通过学校食堂、第三方集中供餐等方式,努力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五)托管班额。小学班额在30-45人之间,幼儿园每班20-30人之间。

(六)教师安排。小学原则上每班安排1位看护教师。幼儿园每班安排2位看护教师。学校可适当配置管理干部、校医、专业教师等。

(七)收费办法。暑期托管服务费用为30元/生·天,按照20天计算。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托管服务费可予以减免。提供午餐服务的,由家长自愿选择并承担费用。

(八)劳务取酬。教师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参照我省校内课后服务标准,劳务费发放标准每课时(1小时)税前75元。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将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作为学党史、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各试点学校要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按照要求组织好暑期托管服务各项工作,做好日常管理,确实提高服务水平。

(二)保障师生安全健康。各试点学校要建立健全暑期托管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参与暑期托管的学生和服务人员应购买保险。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主动公开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学校和报名信息,主动了解学生、家长对暑期托管服务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完善服务内容,及时总结和宣传暑期托管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共识和氛围。

(四)拓展托管服务资源。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社区活动中心等资源共同参与,充分利用本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托管服务。各试点学校也可结合实际邀请公益性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暑期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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