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一批教育新规也开始施行。它们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一起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责任义务。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利用红色资源、文物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作出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2024年1月1日施行。《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立法有四大亮点:一是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对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内容的规范,三是推进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四是形成社会共治汇聚保护合力。
全面排查“双减”实施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各地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要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后服务收费在内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应重新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推动部分特殊类型招考改革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有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各地要认真落实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省级统考能力建设,考试科类基本实现全覆盖。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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