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00817779-1/2020-07743 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0-04-03
名  称: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海口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此件为准) 发文日期: 2020-04-03
文  号: 海教综【2020】18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海口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此件为准)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琼府办〔2017〕19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我局制定了《海口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口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日
    海口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琼府办〔2017〕19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
    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标志。控辍保学是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为推动我市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动员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校就读。除身体原因经批准暂缓入学外,其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全部入学,辍学率为0%。
    三、明确责任体系
    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职责。
    (一)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区教育局负责本区控辍保学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资助工作,及时按标准将教育扶贫资金发放到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或家长手中,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
    (二)学校要对片区内适龄学生入学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辍学的学生要及时查找原因,并督促其返校。积极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校管理,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对劝返无效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每年8月底前,完成各层次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局领导:厉春
    局责任处室:基础教育科
    科室负责人:赵晖
    各区教育局
    工作期限:8月底
    (二)全面核查信息,实行动态监控。各区教育局要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海南教育精准扶贫管理系统,准确掌握学生家庭信息、入学信息、资助信息等,并配套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系统能够对每个学生的就学状态、受资助情况等进行跟踪。区教育局安排专人负责,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退出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及时更新数据。
    局领导:林元山
    局责任处室:局扶贫办(综合服务中心)
    科室负责人:何运雄
    各区教育局
    工作期限:全年
    (三)落实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就学经济负担问题而辍学。
    局领导:林元山
    局责任处室:局扶贫办(综合服务中心)
    科室负责人:何运雄
    各区教育局
    工作期限:全年
    (四)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精准控辍。
    1.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入学。在准确核查的基础上,各区要入村入户开展工作,动员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并加强实时动态监测,做好今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控辍保学工作。已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反复工作后同意复学的,原则安排回原学校就读,辍学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原则安排在原年级就读;辍学时间超过3个月的,建议安排在下一年级就读,直至年满 16周岁;确实不适合返校就读的,可安排至职业学校接受职业培训能力。
    局领导:厉春、林元山
    局责任处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局扶贫办(综合服务中心)
    科室负责人:赵晖、翁平荣、何运雄
    各区教育局
    工作期限:全年
    2.落实好辍学报告和动员复学制度。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统计,了解原因和去向,积极动员返校。学校要在开学一个月内向区教育局和乡镇政府书面报告(市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由区教育局责令其家长,及时送其入学。对于不稳定在校学生要落实检查报告制度。
    局领导:厉春
    局责任处室:基础教育科
    科室负责人:赵晖
    各区教育局
    工作期限:全年
    3.重视残疾学生就读问题。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室建设,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满足残疾儿童入学的需要。因身体残疾不能到校上学的,采取送教上门的措施并纳入学籍管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在当地残联、扶贫部门登记的,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的有一定学习能力且年龄在6-15周岁的残疾儿童少年。
    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区教育局批准。
    局领导:厉春、林元山
    局责任处室:基础教育科、局扶贫办(综合服务中心)
    科室负责人:赵晖、何运雄
    各区教育局
    工作期限:全年
    4.提前开展入学教育引导工作。各区教育局、学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各村各队,及时发动学生入学和返校,并做好记录存档。学校要继续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继续做好“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成长关爱体系。
    局领导:厉春、林元山
    局责任处室:基础教育科、局扶贫办(综合服务中心)
    科室负责人:赵晖、何运雄
    各区教育局
    工作期限:全年
    附件:海口市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控辍保学家访记录表
     海口市教育精准扶贫攻坚
    控辍保学家访记录表
    学生姓名:
    原就读学校:
    所在区镇:
    建档时间: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教育精准扶贫控辍保学家访记录表
    日期:
    学生姓名
    年龄
    班主任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民族
    原就读学校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性别
    年、班级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家
    家长签名:控辍保学家访照片或相关材料粘贴处,日期:年月日
     抄送:局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
    海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印发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海口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此

扫码浏览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口市教育局 主办:海口市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南楼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80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3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15 琼ICP备19001528号-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教育局”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