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口市公办学校教室空调全覆盖
(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海口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审批海口市公办学校教室空调全覆盖(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海教函〔2020〕7号)及其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海口市政府2019 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原则同意批复海口市公办学校教室空调全覆盖(二期)项目建议书。
二、
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明确。
三、请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补充招投标的相关内容。
四、请抓紧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待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报告、工程建设资金等条件落实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有关规定报送审批。
五、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1 月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