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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779-1/2023-15624 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海口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12-11
名  称: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准予设立海口英雅盛彼德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海口英雅盛彼德高级中学)的行政许可决定
文  号: 海教许决字〔2023〕6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准予设立海口英雅盛彼德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海口英雅盛彼德高级中学)的行政许可决定

英雅教育投资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设立“海口英雅盛彼德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审查、考察、评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同意设立海口英雅盛彼德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海口英雅盛彼德高级中学)。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校名全称:海口英雅盛彼德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海口英雅盛彼德高级中学)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者:英雅教育投资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蔡浩然

(三)校长:程时贵

三、办学类型:民办

四、登记类型:营利性

五、学校类型:普通高中

六、办学内容: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教育

七、办学规模:720人。每学年招生计划指标,由我局基础教育科另行核准。

八、办学地址: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友爱村委会南埇水库1号

九、有效期限: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46010132023029

印刷编号:NO.202200350

十、办学要求:

(一)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

法律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学校应当独立设置财务管理机构,统一学校财务核算,不得账外核算。

(二)营利性民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 30 天后执行。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三)按照国家及海南省关于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有关规定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

(四)招收学历教育学生、境外学生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报我局备案。

(五)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受聘教师和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和业务培训,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聘任外籍教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简称仅可省略学校的公司组织形式,并限用于学校牌匾、成绩单、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招生广告和简章。在招生广告和简章中使用办学简称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学校营利性属性,并在学校介绍中标注学校全称。

(七)学校变更名称、办学地址、合并或终止及举办者变更等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报我局审批。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八)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在事关学校办学方向、师生重大利益的重要决策中发挥指导、保障和监督作用。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作用。

(九)建立健全学校风险防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保障学校师生权益、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做好会计年度审计工作。

(十一)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海南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办学,确保安全,保证办学质量。

                  

                      

                     海口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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