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2021)
学前教育阶段“三类幼儿”可享受1300元/生·学年资助
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立的幼儿园的孤儿、残疾(家庭)学生、家庭贫困在园幼儿(简称“三类幼儿”),资助标准为1300元/生·学年。
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三免一补”国家资助政策,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免学杂费(即公办学校免学费入学,民办学校按财政补贴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减免所有寄宿学生寄宿费每生每年200元)、向全体在校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作业本,以及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补贴生活费,小学寄宿贫困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贫困学生每人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每人每年2000元,小学非寄宿四类贫困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非寄宿四类贫困生每人每年625元。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残疾程度为l-7 级残疾学生的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 元。
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等
对于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而言,国家至少会提供两项资助。一项是国家助学金;另一项是免学杂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显示,该项资助标准分两档:一档每生每年1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500元,我省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中职阶段农村户籍、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可减免费用
中职教育阶段同样有很多资助方案。其中,涉农专业的所有学生、其他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符合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标准为艺术类每人每年4000元,卫生类每人每年28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年2600元。此外,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同学,还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特困供养等家庭经济特困在校学生免住宿费每生每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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