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规﹝2021﹞2号)规定,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海口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二批残疾学生特殊补贴资金进行发放前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受助学生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教育局、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具体反映,反映情况查实后取消资助资格。公示期满后,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将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发放资助金。
公示期为11月20日至11月26日共5工作日。
反馈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市教育局:68724605(工作日);
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66296899(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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