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财教规〔2023〕19号)规定,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市直属高中学校第二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进行发放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受助学生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教育局、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具体反映,反映情况查实后取消资助资格。公示期满后,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将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发放资助金。
公示期为11月20日至11月26日共5工作日。
反馈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市教育局:68724605(工作日);
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66296899(工作日)。
海口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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