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构建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广覆盖、上等级、提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暂行办法》(琼教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修定了《海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9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如有意见,请向海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68724610;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南楼5楼;邮箱:xiongzh@haikou.gov.cn。
附件:《海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教育局
2025年9月30日
版权所有©海口市教育局 主办:海口市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南楼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80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3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15 琼ICP备1900152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