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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教育局关于海南白驹学校等5所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审核性督导评价结果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03-21 2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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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海口市教育局

依据《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标准,市教育局于3月18日-19日,组织专家对海南白驹学校、海口市海景学校、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海口市港湾小学、海口寰岛中学5所学校开展了审核性督导评价。

督导评价结果如下:

1.海南白驹学校办学水平达到“市A级学校”的标准,同时达到申报“省级规范学校”的标准;

2.海口市海景学校、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海口市港湾小学、海口寰岛中学4所学校达到“市A级学校”的标准,同时达到申报“省级示范学校”的标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访、邮件等形式向海口市教育局教育督导科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南楼

电话:0898-68724620。

邮箱:dds68724620@163.com

                                海口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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