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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公告(2023年)

  • 发布日期: 2023-04-23 16: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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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海口市教育局

根据海口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海口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教〔2022〕72号)要求,为拓展资源,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海口市将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课后服务,现就2023年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5月15日

(二)评审时间:5月22日至5月31日

(三)结果公布时间:6月底前

三、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持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或项目经营许可证;当年度年检合格,信誉良好。

(二)师资要求。授课教师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或资质)。

(三)课程要求。培训课程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四)信誉要求。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有稳定办学资金,无拖欠教职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情形。行为规范,无违规办学或非法办学等不良记录,无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社会信誉良好,在学生、家长、社会中满意度较高。

(五)公益普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助益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不以营利为目的。参加学校课后服务收取的课后培训费最高不超过每生每课时5元

四、遴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材料一:申请书(包含以下7个材料)

1.口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机构年审合格证明;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3.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4.当前企业公示信息(无异常经营纪录);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违规办学或非法办学等不良记录证明;

5.师资相关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授课教师无犯罪记录证明;授课教师学历证书和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6.课程及培训教材等资料。课程思想导向正确,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课程内容设计具有知识性、系统性和趣味性等特点,课程配套材料(含教材)符合规定,能满足学生阶梯式、渐进式学习需求。

7.办学成效相关材料。

材料二:《海口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自评分表》(附件2);

材料三:《2023年海口市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3)。

(二)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单位申报材料均须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件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证照或证书等材料只提交复印件,不交原件)。纸质材料报送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地址:海口市长滨东二街7号海口市行政中心18栋南楼5052室(海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电子件材料报送要求:电子件材料要与纸质完全一致。材料一和材料二要清晰扫描成PDF格式,材料三为可编辑的电子件。所有电子件材料要压缩在一个文件包,以“机构名称+2023年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发送到邮箱:zhaoh@haikou.gov.cn.

五、相关说明

(一)校外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校外培训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三)教育部门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将结合学校课后服务需求适时组织遴选工作。同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四)经公开遴选,符合遴选要求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可选择使用参与课后服务。

(五)已在《海口市非学科类校外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遴选结果(第一批)》中的机构,如机构无变更事项,不需再申请参与遴选。

联系电话:海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68724610。

附件1.海口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

2.海口市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自评分表

3.2023年海口市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申请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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